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投标文件组成-10样品-“提供投标实验箱样品及附加套件样品各一套;评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单位自行将样品带走,采购人不负责保管。”变更为:提供投标实验箱样品及附加套件的外观清晰图片,存入优盘或光盘中。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投标文件组成-11演示-“投标商提供现场演示,突出展现实验箱的优异之处。”变更为:投标商提供展示实验箱主要功能及优异性的视频文件一份,文件格式为:MP4,与样品图片一起存入优盘或光盘中。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八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演示-“投标商提供样品一套,现场演示主要功能并展现优异之处,根据设备功能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直观感受方面综合评价,本项最高得7分,其中优秀得6.5分左右,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左右,差得2分以下。” 变更为:评委对投标商提供的样品图片和样品演示视频进行评价,根据设备功能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直观感受方面综合评价,本项最高得7分,其中优秀得6.5分左右,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左右,差得2分以下。样品图片或视频若未提供或打不开,则本项不得分。
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技术参数与性能要求-凡要求进行现场演示的指标均调整为视频演示;技术参数与性能要求-第四项要求- “提供产品相关结构设计照片或宣传资料现场查验,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变更为: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相关结构设计照片或宣传资料,并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
5.本项目投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9月13日下午2:30-3:00;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3:00;投标方式:可以现场投标,也可采取邮寄方式(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乐动招标办,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7-83559815;是否按时寄达、投标文件密封性、保密性等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及接受相关质疑和投诉)。
乐动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