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时间作相关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
9月21日(星期二)放假,共1天。
二、国庆节:
10月1日(星期五)至10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三、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中秋节、国庆节的剩余假期延后到寒假。
2.请各部门、单位在假期前2日内及时将假期值班安排情况(含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地点、电话)报送党政办综合科李洁校内OA邮箱。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