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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的通知
供稿:社科处   日期:2021年06月24日 09:08  浏览量:[]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做好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江苏省司法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面依法治省及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选择具有针对性、实效性,能够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选题立项,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申报受理范围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法学类社团、群众团体组织的在职人员,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列入江苏司法行政人才库的专家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请在申请书中注明)。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2.项目申请人(主持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项目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3.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法学类社团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四、课题项目

此次招标的项目共12个(具体见《项目指南》附件1)。此外,申请人也可自行提出研究项目,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择优作为资助项目予以立项。

五、申报办法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2)。

2.申请人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于2021年6月28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北京路校区尚学楼1108室),电子版发送至qgqjy@hyit.edu.cn。

联系人:仇桂且 联系电话:83559508


附件:1.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指南

      2.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2021年6月23日


作者:社会科学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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