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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省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5月25日 09:34  浏览量:[]

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修订稿)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与独立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2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设专业评估自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评估专业

我校接受本次评估的专业为机器人工程(080803T)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2个专业。

二、时间进度安排

1.6月10日前,相关学院组织新设专业开展自评,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认真总结专业建设成绩、查找存在不足,并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附件3)、支撑材料目录和状态数据(附件4)等评估材料初稿。

2.6月20日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审核,对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7月10日前,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材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xspg/)在线完成各项评估材料上传填报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向省教育评估院报送纸质评估材料。

4.9月1日-7日,省教育评估院对各高校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5.9月10日-30日,专家材料评审。

6.10月下旬-11月上旬,省教育评估院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需要现场考察的专业名单。

三、说明事项

1.省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用户名、口令和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2.省本科专业评估工作QQ群号:718402879,请相关学院分管负责人及具体负责评估材料的老师及时入群。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人:黄明亮、尤青,电话:83591168。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与独立学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4.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样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5月25日


作者: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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