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省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1〕14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范围。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参与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2016-2017年、2018-2019年立项建设的省在线开放课程须参加此次课程遴选认定。
(二)申报类型。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类。各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及要求可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团队主要成员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无师德师风问题,教学能力强,能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1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申报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3.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4.在2020年春季学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5.课程负责人须承诺课程入选后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并按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提供年度运行数据,接受监督和管理。各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申报前应完成与江苏省级虚拟仿真共享平台的对接,并有共享应用数据支撑。
二、申报推荐限额
(一)线上课程。我校推荐不超过10门。学校将优先推荐2016-2017年、2018-2019年省级立项建设的省在线开放课程(详见苏教高函〔2017〕13号、苏教高函〔2019〕23号)参加遴选认定。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我校限报8门。推荐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须与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对接、有共享应用数据支撑。
(三)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根据文件通知,我校推荐不超过20门,三类课程按照4:5:1分配,具体数量可视申报情况适当调整,其中社会实践课程推荐原则上不少于2门。
三、申报推荐方式
学校按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组织专家校内遴选,择优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四、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申报认定工作,坚持质量为本,严格按照课程类别要求,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申报。
2.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申报课程的审核指导,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取得的实效。
3.各教学单位应指导课程负责人完善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课程负责人需于5月20号下班前将“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给指定联系人汇总,届时教务处将分配“工作网”账号给课程负责人。
4.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以下简称“四类”课程)负责人需于6月1日-6月4日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完成网上申报。虚拟仿真项目需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jsgxpt.seu.edu.cn)进行材料上传。课程负责人需于6月4日下班前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四类”课程需在“工作网”打印每门课程的申报书)提交给教务处指定联系人。每门课程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材料1份。
五、其他事项
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线下课程的申报事宜及材料递交,请联系教研科陈潇娴老师,电话:15715237809;83591097-3,QQ: 2323843590;社会实践课程和虚拟仿真课程申报事宜及材料递交,请联系实践科赵欢欢老师,电话:18800662907;83591034,QQ: 869756686。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