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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4月08日 09:55  浏览量:[]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及选派工作已启动。有关选派办法及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上公布,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相应项目选派要求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申报时间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站中《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自4月10日起。申请人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按规定准备申请材料交学校审核。申请表网报“受理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根据省教育厅受理申请材料的时间要求,结合学校审核遴选工作安排,申请人须在4月2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在当天下班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蒋红玲老师校内邮箱(11040005@hyit.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乐动教职工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1)、《2021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选派办法要求的有关申报材料。申请材料须严格按照“国家留学网”《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进行审核、整理、装订。

四、有关政策

根据《乐动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淮工院〔2018〕54号)文件精神,学校鼓励支持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等公派留学资助项目(计划),除享受有关基金规定的资助外,学校另给予资助标准20%的额外资助。申报学校公派人员如近两年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省政府留学基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等公派留学资助项目(计划)未获批,资助标准增加10%。

请各院(部)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年4月7日


作者:人事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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