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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
供稿:   日期:2021年03月26日 16:34  浏览量:[]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的通知》(苏科区发〔2021〕64号)精神,2021年度江苏省科技副总项目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21年科技副总重点支持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农业、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引进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入选的科技副总,属省级科技人才,享受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入选的科技副总,在任期间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企业投入高校院所3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以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为准),省科技厅给予“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性计划立项支持。

三、申报组织

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人才及人才派出单位向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

四、申报受理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同一人才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报一名人才。

五、申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科技副总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动员,认真审核,保证质量。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文件及科技副总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做好统筹和工作;

2、2021年科技副总项目须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须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其中项目申报书有人才本人签名和申报企业盖章即可上传),截止时间5月30日。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将与网上申报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胶装后报送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报送清单详见附件,一式两份,A4型纸张,注明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中的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书必须为原件,副本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申报人(或申报企业)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要空项、漏项、缺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六、联系方法:

科学技术处:83559162,内线:58162

网下受理咨询电话(省科技厅):025-83363139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25日


作者:​科学技术处编辑:刘琪 审核:李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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