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接种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淮肺炎防控办〔2021〕11 号)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在校师生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所有在校师生员工按照以下类别分别由相关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开展疫苗接种登记工作。
人员类别 |
组织部门 |
在编教职工 |
各部门、单位 |
本科生 |
各二级学院 |
研究生 |
研究生处 |
留学生 |
国际教育学院 |
合同制员工 |
相关部门 |
年龄18-59周岁的在校师生员工为“应种尽种”人群,牵头组织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接种对象开展摸底。
二、加强领导
牵头组织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部门、单位疫苗接种组织工作,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有序接种,做到“应种尽种”。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牵头组织部门、单位于3月26日17:30前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登记表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萧湖校区由萧湖校区管理委员会对接淮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种事宜。
枚乘路校区、北京路校区具体接种批次、时间和地点由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如已在所在社区预约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登记的,请勿重复登记。
在校师生员工接种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联系人:钱向阳
电话:83559019
邮箱:qianxy@hyit.edu.cn
附件:1.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登记登记表(枚乘路校区)
2.清江浦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摸底登记表(北京路校区)
3.新冠疫苗接种注意
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